根据省委组织部《关于做好2018年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个人述职
(一)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各项制度,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情况
严格执行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认真参加理论中心组学习,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深入学习《社会主义学院工作条例》,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对浙江工作重要指示精神,省委、省纪委重要决策部署、重要会议精神,并贯彻部署到各项分管工作中。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正确定位站位,积极主动当好参谋助手,积极参加集体领导,认真落实分工负责,坚持批评与自我批评,维护班子团结。
(二)围绕“两个高水平”建设,认真贯彻省委“八八战略”再深化、改革开放再出发的决策部署,积极开展“大学习大调研大抓落实”活动的情况
积极参与“大学习大调研大抓落实”活动,推进“八八战略”再深化。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积极上党课,交流学习心得,努力做到学懂弄通做实。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讲好中国故事,传播中国声音”的指示要求,开展中央社会主义学院统一战线高端智库定向委托课题《海外侨胞讲好中国故事的方法与案例》调研。深入市县社会主义学院调研《社会主义学院工作条例》贯彻情况,研究探讨市县社会主义学院推进港澳台海外统一战线教学培训、加挂“中华文化学院”牌子等工作。积极推动中华文化学院工作走在前列,做到7个率先:一是率先发起成立江中华文化海外传播促进会,指导推动中华文化走出去,主办、协办数十场活动;二是率先启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送教出国”项目;三是率先推出面向浙江籍出国留学生群体的“海外蒲公英计划”,提升出国留学人员传播中华文化的能力;四是率先启动中华文化讲师团首季“十场千人”宣讲活动,开展题为“文化自信在当代中国的重建”等专题宣讲;五是率先成立海外华文媒体联谊会,发起“三年百家”海外华文媒体主题采风行动计划;六是率先成立“浙江中华文化学院中华文化网络学院”,以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传播中华文化;七是率先推行对台工作“交教”一体的交流模式,对广大统派台胞进行国情和中华文化宣讲。
(三)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贯彻《2018-2022年全国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加强干部教育培训的情况
大力加强机关党建,积极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推动浙江中华文化学院阳明分院建设,围绕“孝文化”“乡贤文化”新增2个浙江中华文化学院现场教学基地。率全国省级社院系统之先,首次举办主题为“新时期中华文化学院工作的地位与作用”的全省中华文化学院工作研讨会。充分发挥学院面向港澳台侨代表人士开展教学培训主渠道、主阵地作用,增进港澳台同胞和海外华侨华人的文化认同,增强统一战线各领域代表人士的文化自信,全年共举办研修班7期,培训学员266人次。开展“浙江文化与海外统一战线工作”课题研究17项,出版《中华文化走出去与海外统一战线》,提交“应重视‘一带一路’国家留学生群体的中华文化传播”和“关于构建浙江足球文化体系的几点建议”等2篇咨政稿件。
(四)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纠正“四风”尤其是纠正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遵守机构改革纪律,廉洁自律的情况
加强重点节点、重要领域的监督检查,通过节假日前夕发送廉政短信和微信等形式,营造党风廉政工作在身边的氛围。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省委“36条办法”。认真对照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十种新表现形式开展自查自纠,推动出台学院《关于着力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持之以恒深化纠正“四风”工作的实施办法》,印发包括10项问题清单、10项整改清单、5项制度清单在内的“三张清单”。组织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有人抓、有人管,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探索建立“每月必汇报,每季度必分析,每半年必研究,每年度必总结部署”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机制。严格遵守机构改革纪律,切实加强队伍建设。在干部选拔任用过程中,认真贯彻《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精神,严把“职数关”“程序关”“监督关”“廉洁关”。
(五)推进法治建设、依法办事,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试行)》和我省《实施细则》精神,开展统一战线工作的情况
树立法治意识,加强制度建设。带头宣讲宪法修正案、《监察法》、《纪律处分条例》,加强开展党章党规党纪教育,增强全体党员干部依法守纪意识。参与学院制度的立改废工作,对62项制度进行全面梳理,编印《制度汇编》、《制度要点精编》,主持召开“讲制度”学习大会,通过梳理、修订、完善、汇编、讲解等环节,推动学院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和教职员工的遵纪守规意识。
(六)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落实省委、省政府重点工作,推动高质量发展,特别是打好三大攻坚战、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大湾区大花园大通道大都市区建设、数字经济“一号工程”、对外开放和机构改革等工作的情况
组织有关处室和促进会会员先后三次前往龙游县沐尘乡沐尘村结对帮扶,对该村实施民族乡村振兴行动进行调研考察“把脉问诊”并根据结对帮扶村的实际情况制订了详细的帮扶计划。落实20万元专项扶贫款用于村综合市场建设的扫尾工程。发起全院教职员工捐款16300元、促进会部分会员捐款33700元,结对帮扶该村8户困难户支付医疗费用、改善生活困境(平均每年每户4000元)。
(七)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省委、省政府支持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一系列部署要求,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情况
利用浙江中华文化海外传播促进会中企业家多、文创企业多的特点和优势,积极向企业家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省委、省政府支持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一系列决策部署,及时解疑释惑,力所能及地为侨商企业、台商企业提供企业权益保护的意见。利用海外华文媒体联谊会平台,积极向海外推广龙泉青瓷、青田石雕、2018中国(宁波)特色文化产业博览会等产品和活动。
(八)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履行“一岗双责”,做好巡视反馈问题整改、“三超两乱”问题整治和违规兼职清理的情况
积极履行主体责任,落实“一岗双责”。推动制定《关于打造清廉浙江社院的实施意见(试行)》,努力打造“政治生态山清水秀、工作氛围清朗向上、教职员工清正奉献、联谊交友亲清有道”的“清廉浙江社院”,并从“政治立廉、教研引廉、文化倡廉、岗位践廉、监督保廉”5个方面部署了14项重点任务。《浙江纪检监察信息》第115期刊登了相关信息。积极履行机关党委书记职责,推进机关党建和机关纪委工作,明确分工,建立健全各项运行机制。积极配合驻部纪检监察组开展工作,自觉接受监督检查。参加每季度一次党风廉政建设分析会,出主意,想办法,提建议,抓落实。部署排查学院各级各类廉政风险点100个,制订防控措施109条,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学院廉政风险防控体系。认真执行“三会一课”等制度,落实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在日常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党支部活动基础上,认真参加党组民主生活会和支部组织生活会。开展谈心谈话,与分管处室同志开展谈心谈话27次。推动关心关爱教职员工“十大实事”落实。认真做好巡视反馈问题整改、“三超两乱”问题整治和违规兼职清理。
二、个人述德
严格遵守政治品德、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和家庭美德。政治立场坚定,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正确定位站位,积极主动当好参谋助手,积极参加集体领导,认真落实分工负责,坚持批评与自我批评,维护班子团结。
认真对照以下十个方面政治表现负面清单,进行总结剖析:一是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要求。二是不存在“七个有之”。不搞任人唯亲、排斥异己,不搞团团伙伙、拉帮结派,不搞匿名诬告、制造谣言,不搞收买人心、拉动选票,不搞封官许愿、弹冠相庆,不搞自行其是、阳奉阴违,不搞尾大不掉、妄议中央。三是理想信念坚定不动摇,坚定信念马列主义,从不讲迷信风水。四是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五是不搞两面派,不做“两面人”。六是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重大突发事件、重大问题及时上报。七是坚持原则,担当作为,不当“老好人”。八是绝不把分管工作、分管领域和地方当作“私人领地”,从不搞“一言堂”和个人说了算。九是不搞人身依附、政治投机,跑门子。
三、个人述廉
(一)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等相关规定,遵守廉洁纪律
妻子洪涓,省儿童医院检验科主管检验师。儿子张嘉璈,2017年7月上海大学哲学系本科毕业,未正式就业,已考研。已按规定申报:儿子张嘉璈持有位于杭州市滨江区的杭州原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10%股份(个人出资20万元),但从未参与该公司任何经营管理,也从未在该公司获取或领取任何利益或报酬。没有发生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以及其他特定关系人在金融机构的从业、任职情况。没有发生所在单位和直接分管单位在该金融机构的公款存放情况。本人没有违规兼职取酬、违规房产交易、违规借贷的情况。本人没有收送礼品、礼金、消费卡;注重修身齐家,注重家教、家风,注重读书学习,孝敬老人,生活俭朴,谨慎交友。
(二)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和我省“36条办法”,纠正“四风”、转变作风。本院目前已严格按照规定发放津补贴和福利,没有出现违规现象;严格执行有关公车改革相关纪律要求,即使到市县调研也尽管乘坐高铁等公共交通;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办公用房等方面的标准和要求;本人近两年没有参与操办的本人及近亲属婚丧喜庆事宜的情况。
(三)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自觉接受监督。严格执行有关禁止利用职务便利违规干预干部选拔任用、工程建设、执纪执法、司法活动等规定,没有发生此类情况;及时报告个人及家庭重大情况等个人有关事项。
(四)本人认为需要报告或说明的其他事项
2018年9月3日,我母亲何金娣(杭州市富阳区灵桥镇灵桥村村民,身份证号码330123193605062926)位于杭州市富阳区灵桥镇灵桥村(原黄泥沙村)的住房(面积454.96平方米)由灵桥镇人民政府征用拆迁,共获得现金补偿244.3816万元。此项权益由我继承。目前,第一期补偿款102.9190万元、第二期补偿款68.6126万元已补偿到位。获得房屋安置面积140平方米(以50平方米1950元,40平方米2700元购买)。
2018年9月29日,经摇号,我儿子张嘉璈(身份证号码330106199302114013)购买杭州市余杭区闲林街道翡翠社区翡翠城木槿苑7号楼2单元1502室(面积135.03平方米,每平方米售价2.69万元,总价363.2307万元)。现首付三成109.2307万元,其余由兴业银行杭州分行商业贷款按揭。首付资金主要来自位于杭州市富阳区灵桥镇灵桥村(原黄泥沙村)的住房拆迁款(如前申报)。
上述事项均及时向院党组书记、派驻纪检组报告。
四、个人述法
认真学习贯彻并在浙江大学、党政机关和国有企业宣讲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学习宪法,宣讲监察法、《纪律处分条例》等法律法规。落实学法用法制度,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重要论述,参加领导年度法律知识考试,成绩98分。健全学院法律顾问制度,学院重要后勤事务须由律师参与,并签署律师意见。
严格遵纪守法,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和我省“36条办法”,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党纪政纪条规。 |